本報訊(記者 黎欣剛 通訊員 向海峰 周丹)昨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岩養、楊海波等21人販賣、運輸毒品案。受指定、指派或委托,24名辯護人參加辯護。據記者瞭解,該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長沙法院審理的最大一起販運毒品案。在這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販毒案件中,警方共繳獲222.35公斤麻古(即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案值超過2000萬元。
  2271萬現金裝車運往雲南購毒
  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13年春節期間,湖南邵陽人呂寶明通過楊鑫認識同鄉楊海波,並向楊海波提出以5.4萬元/6000粒的價格大量求購毒品麻古。楊海波返回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其岳父岩養(傣族)家,與岩養商議提供穩定毒品來源。之後,呂寶明與同鄉徐滿祥、呂林學商定共同籌措資金購入麻古販賣。
  2013年2月,徐滿祥和呂林學先後邀集“阿軍”(另案處理)、吳春華、邱志彬、呂佑軍、呂林哲、蔣再新等人共同出資購毒,加上呂寶明自己出資的235萬元,共籌集現金2271萬元。他們用裝雞蛋的紙箱和編織袋將這些現金打包成9個箱子裝好。3月5日,徐滿祥將2271萬現金轉移至吳春華駕駛的大貨車上,吳春華、邱志彬等人即在當晚從邵陽縣五峰鋪鎮與東安縣交界處,駕駛貨車趕赴雲南。
  毒品偽裝成香蕉
  2013年3月7日,吳春華一行抵達勐海縣,並將2271萬現金轉交岩養用於購買毒品。次日,岩養與同村人岩應(另案處理)越境至緬甸購得麻古222.35公斤,並運回岩養家中。
  3月9日,楊海波、楊鑫將毒品分包裝入香蕉運輸箱,偽裝成待運香蕉,並雇佣他人將毒品交由吳春華混入吳等人駕駛的滿載香蕉的大貨車中。後吳春華將該車交由邱志彬等人開往湖南。3月10日凌晨,該車行駛至勐海縣某查緝點時,被公安機關截獲,偽裝成20箱香蕉的222.35公斤麻古被當場查獲。之後,公安機關在雲南、湖南等多地收網,抓獲各被告人。
  夫妻父女同上被告席
  記者發現,21名被告人之間有同鄉、夫妻、翁婿、兄弟等關係。被告人楊海波(男,34歲,邵陽人),他和妻子玉應叫(女,26歲,西雙版納人),岳父岩養(男,49歲,西雙版納人)就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起訴書顯示,21名被告人中,17人來自邵陽縣,17人中又有14人的戶籍地或住址顯示為同一個鎮——湖南省邵陽縣五峰鋪鎮。
  在昨日的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指控岩養等21名被告人販賣運輸毒品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由於被告人岩養為傣族人,不通曉漢語,被告人玉應叫也存在少量漢語交流障礙,法庭專門聘請了一位傣族公民作為翻譯。據瞭解,該案庭審將持續三天,從7月23日至25日。  (原標題:用大貨車拉9箱鈔票販麻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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